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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们买房遇到的"坑"绕不过去注定倒大霉

新华网  2015-02-28 00:00

[摘要] 盘点无锡买房故事,看这些年我们买房遇到了哪些“坑”?

盘点无锡买房故事,看这些年我们买房遇到了哪些“坑”?

案例1:“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楚

事件描述:市民李女士在某楼盘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认筹协议”,缴纳1万元订金作为认筹保证,获得选房资格。开盘后,李女士觉得该楼盘价格超出自己预期太多,想要退筹,要回1万元订金,却被开发商告知,“认筹协议”条款上白纸黑字写着的是“定金”,买受方违约后,定金不予返还。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的发生是因为购房者没有仔细阅读“认筹条款”,在签订认筹协议时,购房者一定要看清自己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同时需要明确,定金在哪些情况下是可退的。

除此之外,购房者还要注意自己缴纳的“订金”在何种情况下会变成“定金”。小编了解到,开发商有时会在认筹协议中增加类似“购房者认筹后,若选房成功,则订金转为定金”的条款。

案例2:购房者户型面积“被增大”

事件描述:前段时间,济南市民王先生在中海华山珑城C地块认筹了一套109平的房子,房价在6500左右,公摊约22%,但是在认筹协议中并未对房屋面积进行约定。认筹一段时间后,置业顾问与王先生约定了签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不过令王先生感到惊讶的是,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中,自己认筹的109平的房子变成了115平。

让王先生更加郁闷的是,这多出的6平米全部加在了公摊上,实用面积并未增加。王先生不仅需要补交3万多元的购房款,日后每月需要承担的物业费也随之上涨。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中,由于王先生并未与开发商认筹协议中明确面积和公摊,所以事情发生后,王先生只能选择退房或者补交房款。目前,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要约”多以购房合同为准,但是购房者也需注意认筹协议的签订,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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