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省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兆惠在开发运作一大型楼盘时,因后期建设资金紧缺而采取重复出售的形式,将550套住宅、40套网点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2.1亿元。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董兆惠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i时代报) 辽宁省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兆惠在开发运作一大型楼盘时,因后期建设资金紧缺而采取重复出售的形式,将550套住宅、40套网点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2.1亿元。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董兆惠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董兆惠今年49岁,初中文化,沈阳市于洪区翟家乡人。其从1986年开始创业,积攒下一定资产,2005注册成立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正式进军房地产市场,并入土地。2007年9月,购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福隆雅居”楼盘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工。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福隆雅居”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总计住宅22栋1570套,网点101套。董兆惠在楼盘开工后支付数千万元工程款,几个月之后资金周转就出现了问题。
检察机关认定,从2008年至2010年间,在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福隆雅居楼盘项目销售过程中,董兆惠隐瞒所销售的商品房已出售的事实,采取重复出售的形式,将550套住宅、40套网点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2.1亿元,用于工程施工、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等。
检察机关认为,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由负责人董兆惠决定并实施骗取当事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董兆惠作为沈阳胜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开庭前的准备,然后择期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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