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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保护房产也"hold"感情

搜房网综合整理  2011-08-22 08:59

[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便在微博和各大论坛上炸开了锅。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规有助于矫正畸形的择偶观,有人认为这种规定没有保护女性,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没有了安全感。还有人说:新婚姻法只是保护了财产,没有保护婚

(来源:南京晨报)“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近日,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公布,便在微博和各大论坛上炸开了锅。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规有助于矫正畸形的择偶观,有人认为这种规定没有保护女性,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没有了安全感。还有人说:新婚姻法只是保护了财产,没有保护婚姻。一时间,网络上的男男女女吵得不可开交。

做女人

手中有房,心里不慌

这俗话说,生得好不如嫁得好,这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俗话说……从古至今,从外婆老妈的口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接受着这样的灌输:女人嫁了人似乎就像得到了一辈子的保障,老公对你好固然幸福欢笑乐无边,就算闹得要离婚,那也是“你的一半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也因为这些,催生了不少坐等嫁个有钱至少有房男人的篱笆女们(无视自身条件而对男方挑剔多多的女子),如今,这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搅和,这些女子们立马就伤不起地跳脚起来。

身为女性同胞,我首先自然是要站在女性的角度声讨一下,女人结婚要房固然是个畸形的产物,但也是女性自古以来地位相对低下所产生的极度没有安全感造成的,男人付了房钱,女人们付出了青春,一旦感情破裂,男人得到了物质,女人们那些隐形的付出如何计算呢?从“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到“我们一起赚钱养家,我除了貌美如花还要贤良持家”,很多时候,这安全感不是物质的,而是精神上的。

但是,请注意转折,就像某些嫁了老公生了娃,拥有两套房却没一个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的女性朋友们对我的各种羡慕嫉妒恨,身为新时代的女青年,身为极没有安全感的天蝎座,身为一个有两套小房子的单女,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神马的的确伤不到我。可能是天生的自我意识强烈,早在工作没多久就拿出积蓄以及父母资助买了房,虽然老爸老妈仍坚持“找个有房的”理念,但“手中有房心里不慌”的本人一直秉持着最朴素农的是非观:我要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哪怕以后吵个架什么的也不至于露宿街头!相信和我抱着同样想法的不在少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那是逼着女性买房率直线上升呀,开发商还不笑开怀呀!难怪“围脖”上那张女性归宿表上最终结果之一就是导致房价飙升!

《傲慢与偏见》里的班纳特太太是谆谆教导单身女儿们以“找个条件好的男人嫁”为人生目标的最典型家长代表,搁到现在,当她得知即使将有钱单身汉搞到手,他们的庞大家产和气派庄园婚后也不会属于女儿们,我想,她应该会变换政策,督促女儿们发奋图强,尽可能地赚钱。

我并不是要为男人们开脱,不过与其跟越来越精明的男人们争个面红耳赤,不如我们就争气一点,努力自给自足吧。等到某一天,遇到一个对的人,也不会再为房子为车子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斤斤计较得伤了和气,如此儿媳,公公婆婆也会乐得清静吧!记者李晓婕

男人,女人

到底谁弱势?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遭到了众多女同胞们口诛笔伐。这当中,说得最理直气壮的一条理由,就是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一旦男人另觅新欢,女人则面临“财色两空”的局面。

言语之中,似乎女人在婚姻中的弱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确,这论点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错。为此,朋友还给我举了一个例子。“就说全职太太吧,你说这样一来,谁还敢做全职太太啊?”她给笔者假设了一对夫妻,丈夫收入可观,婚前就有一套大房子。婚后丈夫外出工作,妻子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十年以后,丈夫和妻子离婚了,按照婚姻法,这房子归丈夫,而妻子因为在家里没有收入,便得不到任何补偿。“太便宜这些男人了,要是我,我才不跟他离婚呢。”这时候,朋友已然进入了角色,开始痛骂起那个负心汉来。

说到这里,笔者差点跟着她一起同情起全职太太。可转念就想到了前天另一个朋友说的真实的故事。“那是我的一个朋友,我感觉他们两口子真是蛮的。”

故事的开头和所有的八卦没有什么不同,而之后的发展却有点不同寻常。这同样是一对夫妻,不过,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感情。结婚以后,男人在外面找了“小三”,可妻子知道了之后也并不与他离婚,反而默认这样的行为。至于男人,出轨以后也没有要离婚的打算。“他才不会离呢,女的家里条件很好,他就靠她家了。”朋友道出了缘由,而这种奇怪的状态一直维持到妻子找到另外一个条件更好的男人,才宣告结束。而这个丈夫最终什么也没有捞到。

两人最终离婚了,只不过,这一次,被扫地出门的是男人。咦,说好的受气小媳妇呢?这婚姻法怎么又偏向到妻子那一边去了?

说完两个故事,它们看似南辕北辙,说的却都是一个道理。谁给家里创造的经济价值大,谁就占据了话语权。这是一个让人难过的结论,难道现实就真的这么灰暗?

爱情是无价的,把它和金钱放在天平的两端,那么就注定了爱情的弱势。常言道:“认真你就输了”,当你认真地计较起到底自己该分得多少房产的时候,你也输了。成为了金钱的奴隶,那无论最终得到多少,你就输了。因为零点几永远是小于一的。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里,你不仅拥有完整的房子,更有完整的幸福。

所以,还是让我们更纯粹地去爱吧。

半套房子,全部的感情

你会选择哪个?

高中同学小徐,大学毕业后就在上海工作,已婚,坐拥两套房产。近一段时间,他频繁从上海来南京看房,想把县城的父母接到南京城里来,等他们年纪再大一点再接到上海(购房资金全来自父母)。当然,这是他自己的说辞,在我眼里,他无非是一个炒房客而已——直接让父母到上海好了,所以这个“曲线搬家”未免有点矫情。后来,他的解释也算坦白,“房子是硬通货,最靠得住。”

他每周来一趟,我每周接待一次。眼见着我把不耐烦摆在脸上,他依然乐此不疲。上周末,照例接到他的来电,但让我意外的是他要暂缓买房计划了。问了半天,他才语焉不详地解释:“这个司法解释打乱了买房的节奏。”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小徐认为购房是为了保值、增值,房产证上写谁名字均无所谓,“反正是一家人,写谁、不写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这位小青年的想法开始活泛起来了,“光写我一人名字,离婚后房子全属于我;写两个人名字,房子对半分。问题是,买房子的钱全是我爸妈出的啊。”

之后,老婆一提在南京买房子的事情,小徐就支支吾吾不愿多谈。远在南京县城的父母也热切关注这个问题,为避免人财两失,均认为买房之事应从长计议,尽管两老此前对这个媳妇十分满意。小徐的老婆,渐渐也了解了其中的“秒味”。一时间,大家开始谨小慎微,客气了很多。

父母自然是为自己着想,但这样对妻子公平吗?每每慌张地接父母的电话,见到妻子异样的眼光时,小徐感觉自己像做贼一样,“以前,我们谁都没想到会离婚,但新司法解释一出来,我突然感觉离婚就是分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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