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新华社南京1月4日电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
据新华社南京1月4日电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
此次调整工资标准,是江苏省政府2011年1月4日次常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该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具体措施。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1年2月1日起,该省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二类地区从790元调整为93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从670元调整为800元,增加130元,其上调幅度在三类地区中,达19.4%。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8元调整为9.2元;二类地区从6.4元调整为7.5元;三类地区从5.4元调整为6.5元。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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