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不可能再次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些不良资产需要它们自己消化。”在转引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的表态时,一位财政部官员言辞肯定地告诉记者。
尽管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处置变得更加缓慢,现金回收率逐步降低,清收难度加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冰棍”效应,时间拖得越长,将使回收比率越低,处置越发困难。如长城公司收购的3450亿元不良资产中,有相当部分已经属于处置成本大于的零价值资产,初步统计约为1000亿元。
4年过去了,资产管理公司的最终出路成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也为自己的“10年大限”担忧,更希望能够再次接收国有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去年以来,配合国有银行希望不良贷款二次剥离的呼吁,资产管理公司纷纷表示,希望再次接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显然,资产管理公司希望享有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垄断权,而不希望国有银行与境外投行合作进行不良贷款处置。如果能够再次接收四大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无疑会延长“存活”期限,甚至有可能一直得以保留。
但现在,资产管理公司的这一要求几近落空,而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进展又开始逐渐放慢,或许,“10年大限”真会成为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挥之不去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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