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嫁妆是否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嫁妆是否属于女生的个人财产,需要考虑两点:一是具体的赠与时间;二是是否存在特别的约定。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的,那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进行的赠与,且赠与过程中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女方一人,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这部分嫁妆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彩礼是否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还需考虑具体的赠与时间和是否存在特别约定。然而,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一方婚前买房,另一方负责装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很多人都存在的一个误区,夫妻双方中,一方婚前买房,另一方装修,离婚时,房子不一定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双方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以及双方能够提供的证据具体裁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另一方出装修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割时,房子有可能会属于付首付的一方,但是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关的装修费、贷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