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健身行业中广泛采用,但也因此引发了许多消费纠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长三角地区发布了《长三角区域体育健身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旨在引导和规范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的合同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份新合同基于《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并经过调研论证后由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体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它设置了七天冷静期全额退款条款,为长三角地区体育健身领域的冲动型消费者提供了保障。此外,新合同倡导一卡通用,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长三角区域的同一品牌门店通用一张卡。这对于频繁在长三角区域流动的人员和跨省市连锁经营的健身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便利的措施。
此外,新合同还统一了计费公式,沿用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中的计费方式,明确了退费期限,力求使长三角消费者的退费标准一致。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推广两年多来,已经在上海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有22家主流健身品牌的751家门店承诺使用示范合同,签订示范合同的消费者达到了87万余份,根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已经解决了15058名消费者的退款问题。
这份新合同的发布标志着长三角体育健身行业在合同保障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长三角区域体育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