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佛教论坛期间快递物品将当面验视内件

无锡新传媒网  2015-10-19 15:01

[摘要] 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将于今年10月22日至26日在无锡灵山梵宫举办,为确保邮路畅通和安全,不因论坛盛会影响市民正常接收邮件,防止夹寄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邮件、快件进入无锡寄递渠道,保障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将于今年10月22日至26日在无锡灵山梵宫举办,为确保邮路畅通和安全,不因论坛盛会影响市民正常接收邮件,防止夹寄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邮件、快件进入无锡寄递渠道,保障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保寄递物品安全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与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寄递企业是维护寄递物品安全的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寄递物品安全。社会公众要依法、正确使用寄递服务,自觉维护寄递物品安全。

二、各寄递企业要按照“严把三关”,即收寄验视关、转投安检关、投递接收关的总要求,做好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期间的寄递渠道安保服务工作。进入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主会场等封闭区域的邮件、快件,由无锡邮政公司统一扎口,实施集中安检措施,采用指定运输和专人投递的方式操作,确保安全后,投交场馆、酒店安保组或前台,由工作人员转交收件人。

三、寄递企业应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寄递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精读熟记《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规章、标准,熟练掌握禁寄物品的形状、性能及其辨识要领,全面提升发现、识别禁寄物品能力。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和快递业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四、寄递企业要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检查其夹寄的其他物品,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寄递企业要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要主动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流通、寄递的物品,发现用户寄递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停止转发和投寄;对发现企图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非法宣传品等禁寄物品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邮政管理部门。

五、寄递企业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须加盖验视章。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寄递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六、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交寄国家明令禁止寄递或者违反规定交寄国家限制寄递的各类物品。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交寄物品时,应配合寄递企业做好内件验视工作,如实填写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内件物品的名称。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法收寄禁限寄物品,收寄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未要求用户出具安全证明的企业和个人,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邮政条例》、《无锡市快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据《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予以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处以15日以下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无锡市公安局 无锡市国家安全局 无锡市邮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无锡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