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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保安酿冲突 小区门口十多人上演“全武行”

江南晚报  2015-05-21 10:26

[摘要] 物业不满业主欠费,业主不满物业服务不到位。昨天上午,惠山区某盘门口,保安与业主双方十多人上演“全武行”,导致多人受伤。

物业不满业主欠费,业主不满物业服务不到位。昨天上午,惠山区某盘小区门口,保安与业主双方十多人上演“全武行”,导致多人受伤。

保安拒放行

引发三度冲突

昨天上午8点多,叶女士如往常一样开车上班,到小区门口时,保安却拒绝将拦车杆升起,不让她出小区,理由是叶女士拖欠物业费。急着上班的叶女士希望保安先放行让她上班,不过仍遭到拒绝,随即双方在小区门口僵持不下。正值上班高峰期,不一会儿叶女士车后面积压了不少车。叶女士说,当时她父亲也在现场,正跟保安交涉。就在此时,年轻夫妇戴先生和许女士走上前,跟保安说先让小区业主出去,别堵在门口,随后戴先生去推拦车杆,突然被门卫掌掴,引起双方首次冲突。许女士说,一名保安动手后,另几名保安上前围殴她丈夫,她上前拉架时被按倒在旁边的车上。好在当时周围人不少,双方很快被拉开。

“双方被拉开后,口头上的冲突仍在继续。随后之前被打的业主上前动了手。”小区一名业主向记者展示了一段她在楼上拍摄的视频。视频中,穿白色衬衫的戴先生被几个人拉住,对面有几名穿着深蓝色制服的保安,双方似乎在争辩着什么,突然戴先生冲向几名保安,几名保安也立即动手。视频中,戴先生很快被几名保安放倒在地,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破,许女士也被推到一旁。这位业主介绍,当时有一名老人上前劝架,在推搡中撞破岗亭的玻璃,老人手臂上流了不少血。

随着周围人群聚集,双方再次被拉开。此时戴先生已多处受伤,鼻子也在流血。叶女士说,受伤老人是她的父亲,当时老人右前臂破了一道大口子。双方再次被拉开后,出手重的那名保安坐在岗亭内,“当时很多业主都在现场,我们要求他出来道歉,但他就是不肯出来”。叶女士说,由于双方都不肯妥协,在口头争执后第三次动了手,直至民警赶到现场。至此,从爆发冲突到事件结束,持续了近半个,数人受伤入院。小区门口的拦车杆都在冲突中被折断(见图),丢弃一旁,岗亭的玻璃破碎,碎玻璃撒了一地,岗亭旁还留着一个保安的帽子。地上残留着多处冲突时流下的血迹。

从医院了解到,戴先生主要是皮外伤,并不严重,不过由于头部也被打击,戴先生表示头疼,因此还需要观察。叶女士父亲的右臂嵌入了不少碎玻璃,需要手术。

业主认为不交物业费有原因

记者来到现场时,冲突已结束,不过小区业主并未散去。叶女士仍留在现场,显得十分愤怒。叶女士表示,保安打人已经不对,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非但不劝阻,甚至还喊“打死他”。

叶女士说,她确实已很久没交物业费了,但这是因为家中漏水,多次向物业报修未果,“物业每次都是派人过来看看就没下文了,问题拖了四年没有解决。我跟物业说过,只要把漏水修好,我立刻把欠的费用全补上”。

像叶女士这样的业主不在少数,现场有两位阿姨说,她们家住得高,每次下雨阳台都会漏水,但是从来没人管;还有业主表示地下车库经常积水,有时甚至会漫过轮胎。一名驾驶电动车经过的大叔则比较激动,他说物业催物业费的方式很有问题,“经常在业主的汽车玻璃上贴单子,撕都撕不干净,还会挡住视线,有安全隐患”。

面对业主们的集体吐槽,现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像业主反映集中的房屋漏水等情况是归开发商负责的,而不应该成为拖欠物业费的理由。

责任该怎么认定?

十多人参与的“全武行”,数人受伤入院,不少业主被堵在小区内无法外出,这个责任该怎样认定?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不应以任何理由拖欠物业费。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或者物业公司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对于保安人员不让业主出小区的做法,工作人员也指出这是一种过激行为,“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上门催缴,乃至发律师函的方式来催缴物业费,但不应做出这种举动,诉诸武力更不应该”。同时,对于业主反映的房屋漏水等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房屋质量问题确实归开发商负责,物业的责任是帮助业主协调、督促开发商维修。

法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范凯洲认为,业主缴纳物业费是法定义务,不应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催缴。但当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损害了自身利益时,也可通过法律维权。对于该事件中保安拒绝放行的行为,范凯洲表示物业公司无权这样做。至于其他因为保安拒绝放行而滞留在小区内的业主,“如果因为滞留导致上班延误,发生工资、奖金等被扣的情况,可以诉诸法律要求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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