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全市4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47.5元,增资后企退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230元,较去年上调了约12.6%。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4月15日发放到位。
我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全市4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47.5元,增资后企退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230元,较去年上调了约12.6%。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4月15日发放到位。
记者了解到,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 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近年来国家和省每年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照省统一要求,我市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其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将缩小。
人社部门提醒,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往年不同,计算过程较为复杂,为了帮助企业退休(职)人员理解相关政策,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拨打12333咨询。
另外,从4月15日起,本人还可携带“无锡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本人的养老金调整项目和标准。
另外,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仍然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根据规定实施后,2014年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具体调整项目
一、退休(职)人员
1、统一每人每月增加40元;2、按本人缴费年限(工龄)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增加额不低于45元;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增加4%;4、以上三项增加的总额低于240元的,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上述1至4项增加总额不得高于240元;5、以上四项增加的总额低于按以下分段累计计算标准的,予以补足:本人上年养老金,3000元以下部分,计算比例为10%; 本人上年养老金, 3001元至4000元部分,计算比例为6%;本人上年养老金, 4001元至5000元部分,计算比例为4%;本人上年养老金,5001元以上部分,计算比例为2%。6、除以上五项内容外,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发40元/月、退职人员增发30元/月;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发60元/月、退职人员增发50元/月;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增发80元/月、退职人员增发70元/月。以上年龄以办理退休(职)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其他人员
2013年12月31日前到龄领取养老待遇的下列人员,参照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项目增加养老待遇,其中上列第2项统一按每人每月45元的标准计算。达到上列第6项规定年龄的,比照退职人员的标准增发养老待遇。
1、市区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2、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3、2003年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人员;4、2008年5月1日前领取养老待遇的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劳动能力残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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