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停车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近一个月,“12345”热线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投诉达20多起,问题多集中在地下停车位的租和售,地面停车位该不该收费等。为此,记者将一些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停车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近一个月,“12345”热线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投诉达20多起,问题多集中在地下停车位的租和售,地面停车位该不该收费等。为此,记者将一些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车位“只售不租”,按规定可对开发商罚款
家住南长区九龙仓时代上城B区的杨女士反映:因时代上城开发商不提供停车位,业主只能将自家的汽车停靠在A区西门与B区东门之间的无名路上,存在安全隐患。她咨询开发商时,却被告知停车位只卖不租。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具体的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但是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有一定的执法条件,没有强制规定,遇到这类问题一般是由区级的房管部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大多数开发商还是支持新条例的。如果有小区车位卖不掉,而开发商拒不出租的,根据规定,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安置房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合不合理?
家住锡山区东亭街道春合苑南区的王先生来电表示所住小区是安居房,之前一直都是不收取停车费的,但一两年前,小区物业进驻后就开始收停车费,当地居民们认为这并不合理。
对此,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是商品房小区、安置房小区还是老新村,一旦物业进驻,就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费也包括在内,标准是依据《无锡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收取。
车位不足,收了停车费却不划固定车位
家住东河花园的周女士反映,小区物业向业主收了1200元的停车费,却不给划定车位,她觉得很不合理:既然交了停车费,物业公司就必须划好停车位。在阳光城市花园也发生类似的事情,物业公司说由于地面停车位不足,车位不固定,只能先到先得。
市物价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原则上讲,物业收取了停车费,就应该为业主划定停车位,否则小区的管理就混乱了。崇安区住保房管局表示,由于东河花园现阶段暂未成立业委会,建议居民可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投票决定停车的具体形式和方式,以此来加强管理。(王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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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和地面停车位
收费标准差异较大
还有不少居民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存有疑问,为什么自己小区收300元,有的小区只要200元,地面停车位到底应该收多少?据了解,根据《无锡市物价局关于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锡价服【2004】290号和锡价服【2004】290号文件规定,全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统一为:住宅小区内(公寓写字楼除外)配建的,成本进入商品房价格的停车库,均为非经营性停车库,其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200元/月/辆。住宅小区内配建的,成本未进入商品房价格的停车库,均为经营性停车库,其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300元/月/辆。地面停车位收费100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1内免费,超过1按每1元标准收费,24内不超过10元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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