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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房地产贷款政策 无锡市政府的七点意见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1-13 22:22

[摘要] 无锡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时隔六年在这些意见之下无锡房地产贷款政策有了怎样的变化呢?

无锡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时隔六年在这些意见之下无锡房地产贷款政策有了怎样的变化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房地产调控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37 号文件精神的目标要求。房地产业是我市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了显著成效,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37 号文件精神,要更加注重转变房地产业发展模式,引导居民合理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更加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问题。

(二)健全房地产业发展和调控领导协调机制。为有效发挥政府部门联动作用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已有的房地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并对相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统计局、物价局、地税局,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具体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执行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成员由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强化规划计划管理,落实住房供应结构比例调整要求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我市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按照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我市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指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等,下同)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于今年 9 月底前报省建设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规划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确保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严格落实。

(二)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全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当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国土、房管部门合理安排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为主的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布局,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由各区政府分解落实到新开工住房建设项目,其中政策性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下。

(三)妥善处理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结构调整问题。对 2006 年 6 月 1 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依照法规和合同,妥善协调解决,原则上应保持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和行政审批效力的延续性。积极引导和鼓励项目建设单位主动按要求调整套型结构,有关审批机关应当依照文件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四)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住房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 70%;定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公开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除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地带及古文化遗址、遗迹周边风貌协调区等有景观要求的用地外,严格限制低层、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三、加强住房转让环节税收征管,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

(一)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税收政策。市地税征管部门要按要求调整转让环节营业税,对购买住房不足 5 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 5 年(含 5 年)转手交易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 5 年(含 5 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在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前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的时间起算,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后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登记的时间起算。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应加强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监测和分析;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无锡银监分局应严格督促各商业银行加强房地产贷款管理,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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