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按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将在明年底全面完成。昨从市国土局了解到,我市农地确权登记已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应发尽发。迄今为止,我市没有一家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办到土地证和产权证,这意味着我市目前没有“小产权房”。
本报讯(记者王琴)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正在范围内推进。按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将在明年底全面完成。昨从市国土局了解到,我市农地确权登记已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应发尽发。迄今为止,我市没有一家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办到土地证和产权证,这意味着我市目前没有“小产权房”。
“登记完成后,便于‘以证管地’。”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确权登记将有利于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为保护土地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该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
“早期‘小产权房’往往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现在更多的是两证皆无。”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所谓“小产权房”,是指把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以商品房名义对外出售,属于违法用地。这种房产没有国家出具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备案。现在,很多城市普遍存在“小产权房”,且“小产权房”项目违法用地日益增多的情况。据了解,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只有国家征收一条路,购买集体土地商品房不受法律保护,对购房者的保护是法律保护。在此背景下,无锡已无“小产权房”存在。
此外,无锡也曾有过农民拆迁安置房非法入市的违法行为。据了解,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性质则为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安置房不可随意转让。
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无锡并不多。对此,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锡将遵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纠纷矛盾不调解完成将不予以登记发证的原则。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也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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