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中国人大网今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以下为全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中国人大网今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以下为全文。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一、第六条款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二、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日内”。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本修正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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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走访各大中介获悉,一般情况下,4月中下旬的时候,春节后的租赁热潮已经落幕,年内首轮租赁淡季也已到来。租金方面自然会下调100-200元/月/套。不过,今年的情况有点不一样,类似李婆婆这样要求通过自降租金的客户并非市场普遍现象。
一家租赁房屋的私营店老板也告诉记者,由于他平时还有别的生意,3月份之后,门店内他基本不去。有租赁需求的客户,会在看到他家门头上公开的电话号码后打过来。“4月初还有电话打到我手机上,这两个礼拜基本没有声音了。求租量明显没有上个月多了。”复兴路上一家中介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进入4月份,新增租赁需求持续下降,前三周的租赁市场成交量明显不如春节后。而成交一套出租房所需的周期也从旺季的平均一周延长至平均两周及以上。“现在的出租房源相对宽松,租客也就挑剔起来。”
一方面是出租房源供大于求的“租方市场”,另一方面是大部分房主宁可眼睁睁看着房子空置带来的损失,也不愿像李婆婆那样降降租金。“事实上,房主只要稍微松动下租金,房子基本上是不太愁在近期租不出去的。”负责接待李婆婆的无锡“壹家不动产”资深经纪人蒯先生表示,今年的情况的确有些特殊,租金表现得异常坚挺。“近期CPI指数持续走高,租金很难像往年那样出现一个阶段性或季节性普降的态势。”据了解,今年以来,二手房买卖市场持续不景气,不少房主“转售为租”,寄希望通过相对丰厚的租金获得一些回报,不少房主甚至抱着“空着就空着无所谓”的心态。而像李婆婆这样为了减少空置损失不得不被迫降价的行为,只是个别现象,至少到目前还没有“蔚然成风”。
采访中,不少中介负责人认为,随着5月份新增租赁需求的进一步降低,租金的下行压力也会加大,预计届时将会有更多的“李婆婆”加入下调租金的行列。但到6月份之后,大学生暑期前后租赁高峰的到来,租金又会有所上调。”
(春秋)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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