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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 卖掉名下房再购仍算首套

北京晚报(北京)  2015-05-31 02:00

[摘要] 在“3·30”新政颁布的两个月后,备受关注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出台。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将从“认房又认贷”变为“认房不认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降至3成。

在“3·30”新政颁布的两个月后,备受关注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出台。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将从“认房又认贷”变为“认房不认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降至3成。

名下房产卖掉再购仍算首套

而对于首套房贷款,通知提出,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而此前,本市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只要购房人家庭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此前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即使申请贷款时名下已无房,依然得按照二套计算。而根据此次的规定,只要是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没有住房的,购房就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这意味着,如果此前有房,只要将其卖掉,即便之前用过贷款,或是因购房提取过公积金,也都能被认定为首套房。

首套首付与房屋面积无关

“同时,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再按照房屋性质和套型建筑面积区分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然而记者了解到,此前,北京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的政策是,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而从6月1日起,只要认定为首套房,无论是50平方米还是120平方米,贷款的首付比例都只有2成,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而贷款高额度仍执行120万元的标准,没有变化。

二套房首付低三成

而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方面,北京也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下降。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利率仍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而此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执行的是低70%。只有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现在按照低3成的规定,意味着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比之前至少降低了一半。

二套房贷不审现有住房面积

此次,北京公积金还取消了对于二套房贷需审核现有住房面积的限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去年6月起,本市执行的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31.31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如果现有住房面积超过93.9平方米,将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而现在,这个三口之家也可以申请贷款了。

分析:刺激改善型需求入市

对于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目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目的是落实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下发的通知要求,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受益人群是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北京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将直接刺激楼市需求,对于改善型购房者是重大利好。由于公积金政策全面改变为“认房不认贷”,对过去结清的贷款不计算,大部分改善型需求都有使用公积金的可能。他预测,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影响下,北京6月房地产市场将延续升温的趋势。(记者赵莹莹)

算账

房价200万元

公积金贷款首付新旧对比

首套首付

以一户家庭将原有住房卖掉,再购买一套总价200万元的住房计算,此前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120万元;而新政实施后,则可认定为首套房,首付降至房屋总价的两成即40万元,再使用1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加上40万元的商贷组合贷款即可。

二套首付

如果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200万元的住房,以前首付7成,即140万元;而新政实施后,首付则只需要三成即60万元,再使用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加上60万元的商贷组合贷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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